“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”
不能只是口号
(资料图)
酒后还想开车的驾驶人
这不仅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
更是在挑战法律的底线
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,洛阳交警结合“春季守护行动”工作部署,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“豫筑平安”社会面集中清理清查统一行动暨集中酒醉驾等重点违法整治行动。3月10日,洛阳交警查处各类违法162例:其中酒驾24例、醉驾17例。
以下是近日查处的部分酒驾人员
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
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
安全文明出行
2023年3月7日20时30分,王某栋饮酒后驾驶豫CDYQ6**小型汽车,沿偃师区高辛路由西向东行驶时被查获。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,结果为:50mg/100mL。
2023年3月7日21时许,毛某军饮酒后驾驶豫C232**号小型汽车,行驶至偃师区高辛路与西毫大道交叉口时被交警查获。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,结果为:39mg/100mL。
2023年3月7日21时10分许,王某利饮酒后驾驶豫CL76**号小型汽车,沿偃师文化路行驶时被交警查获。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,结果为:32mg/100mL。
2023年3月7日21时17分,任某航饮酒后驾驶豫CDG51**号小型汽车,沿偃师区商都北路由东向南行驶时被交警查获。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,结果为:28mg/100mL。
2023年3月7日21时40分许,胡某国饮酒后驾驶豫CP0K**号小型汽车,沿偃师区火焦路行驶至大口路段时被交警查获。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,结果为:21mg/100mL。
2023年3月7日22时,温某浩饮酒后驾驶豫C023**号小型汽车,沿偃师区商都北路由东向南行驶时被交警查获。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,结果为:74mg/100mL。
2023年3月7日22时许,赵某伟饮酒后驾驶豫CMS8**号小型汽车,沿偃师区商汤大道由北向南行驶时被交警查获。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,结果为:55mg/100mL。
2023年3月8日21时35分,任某阳饮酒后驾驶豫C020**号小型汽车,沿偃师区顾龙路段东桥行驶时被交警查获,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,结果为:23mg/100mL。
2023年3月8日22时16分,史某飞饮酒后驾驶豫CX8C**号小型汽车,沿偃师区顾龙路任庄村口行驶时被交警查获。经现场呼气酒精检测,结果为:53mg/100mL。
洛阳交警对待酒醉驾等违法行为
始终坚持“零容忍、全覆盖、严执法”
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
切忌任性而为之
时刻牢记
“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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